上海音乐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经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审核批准,于2015年2月登记成立(其前身为上海音乐学院艺术教育发展基金会)。本基金会属非公募类,4A级。
本会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争取国内外团体与个人的支持和捐助,为提高全社会音乐艺术水平,提高音乐艺术教育质量和培养更多优秀音乐人才提供服务。
本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一)支持音乐艺术教育方面的教学与科研;(二)奖励优秀师生;(三)资助贫困学生;(四)资助艺术实践、学术交流与合作等。
按照本会章程规定,本会制订了 “基金会工作条例”和“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以确保基金会的规范运行。
基金会现任理事长(法人):吴学霆,秘书长:史明阳。